版 权 登 记 程 序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1、作品登记流程: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2个月)
2、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3、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颖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计算机软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版权:即著作权,它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名称。是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版权属于无形财产权。
作品: 是著作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著作权人所享有的著作权都是因作品的产生而取得。
法人作品:指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的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为该作品的作者。
作品的特点:(1)智力成果(2)具有内容(3)客观表现形式(4)独创性(5)完整性(6)可复制
作者: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人。
作者的必备条件:(1)必须具有创作能力。(2)必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有九类: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的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 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 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 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 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 、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 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 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 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 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1)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
(2)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 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 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 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
·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 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相关权:与版权密切相关的权利。相关权所赋予的权利与版权相似或相同,但有时有更多限制而且期限更短。
相关权的授益人是:
(1)对表演享有权利的表演者(如演员和音乐家);
(2)对录音制品享有权利的录音制品(如盒式录音带和光盘)制作者。
(3)对广播和电视节目有权利的广播组织。
相关权包括: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展览权:即公开陈例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版权的登记保护有何作用?
版权的登记保护有助于解决例如涉及所有权或创作的纠纷、财务交易、销售、权利的让与与转让等方面的问题。
对企业广告营销用语的版权保护,对提升品牌价值至关重要;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双重保护,可以使假冒者和侵权者悬崖勒马,达到有效保护品牌的作用。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多长?
(1)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㈠ 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㈡ 作品登记申请书
㈢ 版权代理委托书
㈣ 权利保证书
㈤ 作品创作说明书
㈥ 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
㈦ 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㈧ 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
㈨ 计算机软件登记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版权登记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
——审查——证书(2个月)
版权证书期限:作者终身及死后50年。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起作品的。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 剽窃他人作品的。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纠纷应该到哪里寻求解决?
(1) 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 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调解著作权纠纷。
(3) 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 付酬标准和办法。
(5) 违约责任。
(6)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转让使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 作品的名称。
(2) 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 转让价金。
(4)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 违约责任。
(6)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